令和6年试题与答案——第4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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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和6年试题与答案——第47题

问题47

根据《不当景品类及不当表示防止法》(包括《不动产表示公正竞争规约》)的规定,下列关于宅地建筑物交易业者广告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1, 对于新建分售住宅的预告广告(因价格尚未确定,暂时不能立即进行交易的物件,为了事先告知交易开始时间而进行的广告),如果使用报纸夹页广告进行,则正式广告不得使用报纸夹页以外的媒体进行。

2, 在土地交易中,如果该土地上存在废弃房屋,由于实地查看土地即可明显发现废屋的存在,因此无需明确表示该土地上存在废屋。

3, 在表示交通便利性时,如果标示电车、巴士等交通工具所需时间,必须标示平常时段所需时间,而不能标示早晨通勤高峰时间所需时间。

4, 对于虽未曾用于居住,但建成后已超过1年的独栋住宅,不得标示为“新建住宅”。


正确答案4


解说

第1项 错误。
预告广告是指在房价或租金尚未确定、尚不能立即开始销售时,为了提前告知消费者未来销售计划而进行的广告。根据规定,在进行预告广告后,必须在正式开始销售前发布“本广告”。而本广告除了可以在相同媒体、相同区域继续发布外,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广告等方式进行。因此,并不存在“只能继续使用报纸夹页广告”的限制。

第2项 错误。
即使土地现场可以明显看到废屋的存在,在广告中仍然必须明确说明“该土地上存在旧屋、废屋等建筑物”。因为消费者在阅读广告时,应当能够准确了解交易对象的现状。如果没有明确标示,可能构成误导消费者的不当表示。

第3项 错误。
关于交通时间的表示,法律要求原则上应当标示“早晨通勤高峰时段”的所需时间。这是因为通勤时间对购房者、租房者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如果同时希望标示平常时段时间,也可以附加说明后一并记载,但不能只写平常时间。

第4项 正确。
“不动产表示公正竞争规约”对“新建(新築)”有严格定义。只有“建成后未满1年,并且从未有人居住过”的住宅,才可以标示为“新建住宅”。因此,即使从未居住过,只要建成已超过1年,就不能再标示为“新建”。


类似问题

不动产广告相关题目中,经常会考查“新建住宅”的定义、“交通时间”的表示方法以及“预告广告”的规则。例如考试中常出现“建成后超过1年但无人居住的住宅是否属于新建”“广告中是否必须记载废屋存在”等问题。

此外,“通勤时间”也是高频考点。很多考生容易误以为应写平常时间,但实际上法律更重视消费者实际通勤状况,因此原则上要求记载高峰时段时间。


条文重点

不动产表示公正竞争规约 第9条第2项
进行预告广告时,在交易开始前必须发布本广告。本广告可以使用相同媒体,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广告发布。

不动产表示公正竞争规约施行规则 第7条第7号
对于土地上存在旧屋、废屋等情况,必须明确表示。

不动产表示公正竞争规约施行规则 第9条第4号ウ
关于交通所需时间,原则上应标示早晨通勤高峰时间。

不动产表示公正竞争规约 第18条第1项
“新建”必须是建成后未满1年且从未居住过的住宅。


問題原文

問47

宅地建物取引業者が行う広告に関する次の記述のうち、不当景品類及び不当表示防止法(不動産の表示に関する公正競争規約を含む。)の規定によれば、正しいものはどれか。

1,新築分譲住宅の予告広告(価格が確定していないため、直ちに取引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物件について、取引開始時期をあらかじめ告知する広告)を新聞折込チラシを用いて行った場合は、本広告を新聞折込チラシ以外の媒体を用いて行ってはならない。

2,土地取引において、当該土地上に廃屋が存在するとき、実際の土地を見れば廃屋が存在することは明らかであるため、廃屋が存在する旨を明示する必要はない。

3,交通の利便性について、電車、バス等の交通機関の所要時間を表示する場合は、朝の通勤ラッシュ時の所要時間ではなく、平常時の所要時間を明示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4,居住の用に供されたことはないが建築後1年以上経過した一戸建て住宅について、新築である旨を表示することはできない。


词语与语法

日本語 中国語
不当景品類及び不当表示防止法 不当景品类及不当表示防止法
公正競争規約 公正竞争规约
予告広告 预告广告
新築分譲住宅 新建分售住宅
新聞折込チラシ 报纸夹页广告
本広告 正式广告
媒体 媒体
廃屋 废屋、废弃房屋
明示する 明确表示
交通の利便性 交通便利性
所要時間 所需时间
通勤ラッシュ時 通勤高峰时间
平常時 平常时段
一戸建て住宅 独栋住宅
居住の用に供する 用于居住
建築後 建成后
経過する 经过
表示することはできない 不得标示
不当表示 不当表示、虚假宣传
売地 出售土地
告知 告知
規定によれば 根据规定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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