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夸大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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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夸大广告等

房地产广告不能“美颜”过度

案例A:不动产公司A受房主B委托销售一栋已使用10年的独栋住宅。为了快点找到买家,A在网络广告里把这栋房子写成“新建”。顾客C看广告后实地探访,发现建筑明显非新房,遂放弃购买。—A的做法合法吗?
答案:不合法。把旧房标成“新建”属于虚假广告,已违反《宅地建物取引业法》(下称“宅建业法”)第32条关于“禁止夸大广告”的规定。

广告内容受限的原因

房产交易动辄上千万日元,一旦信息失真,买家可能承担无法逆转的经济损失。即使广告内容不至于完全虚假,但如果模棱两可或夸大,也会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宅建业法对这种广告行为做出了限制,宅建业法第32条明确“禁止夸大广告”:任何宅建业者在发布广告时,不得做出与事实“显著不符”或足以让人误以为“更优、更有利”的表示。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宅建业者使用其他宅建业者制作的广告内容,如果该内容为虚假或夸大广告,使用者同样要承担责任。

禁止的内容

法律把广告信息分成八个板块,只要落在其中,就不能虚假或夸大:

分类 说明 典型“踩雷”示例
所在地 位置、地址 把郊区说成市中心,引导买家联想到繁华配套
规模 面积、楼层数 实际100㎡写成120㎡
形质 建龄、结构、用材 10年房冒充“新建”;普通砖墙吹成“高级耐震工法”
利用限制 法规、用途地区 隐瞒高度或容积率限制;虚称“未来可放宽”
环境 周边噪音、绿化 临高架桥却宣传“静谧自然”
交通便利 车站、公交 步行15分钟写成“5分钟”;班次稀少却称“超便利”
对价金额 价金、租金、付款法 标出低总价却遗漏必须另付的维修基金
贷款安排 借贷条件 夸大“无首付”“超低息”,实则附带严苛门槛

同时,如果广告内容仅是模糊修辞也可能踩线违法,其关键判断标准在于是否造成诱导误解

物件的所在地

虚假表现:广告中标注的物件所在地与实际地点不符。例如,房产位于郊区,但标记为市中心区域,意图误导顾客。

夸大表现:虽然标注的地址正确,但描述夸大了其周边便利设施,如声称距某知名地标“步行5分钟”实为20分钟,从而让顾客误以为位置优越。

物件的规模

虚假表现:将建筑物或土地的实际面积标注错误。例如,实际面积为100平方米,却标为120平方米。

夸大表现:描述房屋空间感或建筑尺寸时夸大了实际效果。例如,房屋内部空间设计一般,但描述为宽敞的开放式设计,使顾客产生误解。

物件的形质

虚假表现:对物件的形状或性质作虚假陈述。例如,房产使用年限已久,但描述为现代建筑,或故意隐瞒房屋需要重大修缮的事实。

夸大表现:对房屋构造、材料等进行夸大。例如,普通材料的建筑被描述为“高级建材”或“耐久性极强”,从而使顾客误以为房屋质量更优。

现状或未来的利用限制

虚假表现:隐瞒或虚假陈述有关房产的法定限制,例如建筑高度限制、容积率等。若不标明这些限制,可能导致顾客购买后发现无法进行预期改造。

夸大表现: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规划或解除限制的可能性进行过度乐观的描述。例如,暗示未来可能会提升建筑容积率,但实际没有依据,使顾客误以为可进行改建或扩建。

现状或未来的环境

虚假表现:将房产周边环境作虚假描述。例如,标注附近有公园,但实际上该公园位于很远的地方。

夸大表现:过度渲染周围环境,如称“环境安静、空气清新”,但实际临近噪音较大的道路或工厂,使顾客产生误解。

交通和其他便利性

虚假表现:虚假描述交通情况,例如广告中称“步行5分钟到达车站”,而实际需要15分钟。

夸大表现:即使地理上邻近交通设施,但描述中夸大了出行便利性。例如,称“交通极其便利”,实则公共交通班次稀少或缺乏便捷换乘。

代金、租金等对价金额及支付方式

虚假表现:对物件价格或支付条件作虚假陈述,如广告中写明价格较低,但实际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夸大表现:夸大支付方式的灵活性,例如声称可以“无首付购房”或“低利率贷款”,但实际有多项附加条件或限制,使顾客误以为条件宽松。

代金、交换差金相关的金钱借贷安排

虚假表现:对借贷或贷款条件虚假宣传,如称贷款利率极低或贷款程序简单,而实际利率较高或程序复杂。

夸大表现:夸大了贷款的便利性和支付条件,例如声称“利息低,无手续费”,但实际费用较高或隐藏了高额附加条件,使顾客对借贷条件产生误解。

夸大广告的两种典型表现形式

明显与事实不符:信息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

例: 把2005年完工的公寓写成“2025年新竣工”。

诱导误解(过度优良,有利的暗示):将信息描述为比实际更优质或更有利,使顾客产生误解。

例: 距车站实际900米,广告却号称“步行5分钟,生活机能MAX”。

此外,若为推销其他房产而发布不存在的物件无法进行交易的物件或无意出售的物件(称为“诱导广告”,おとり広告),这也属于禁止的夸大广告范畴,违反宅建业法。

夸大广告的处罚

要注意,即便最终没人成交或受损只要广告已发布且内容违法,就可能被处罚。

违法者可能会受到业务停止的行政处罚,甚至处以6个月以下的监禁或1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层级

可能的后果

行政处分

监督指示、业务停止(最长1年)、情节严重可吊销执照

刑事处罚

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两者并处

从业者如何自保?

逐字核对:面积、距离、价格等关键数据必须与登载证据一致。

用行业统一标准:例如“步行时间”应按80米=1分钟换算,并注明依据。

留存佐证:保存测量图、官方文件与广告文案的核对记录,以备监管抽查。

广告前复核机制:让持证宅建士最终把关,必要时请外部律师审阅。

总结

在日本房产广告里,“真实”二字重于营销技巧。《宅建业法》第32条不仅明确八大禁区,更规定了行政与刑事“双重打击”。一句“新建”或“一线地铁口”若无事实支撑,就可能让企业付出停业甚至刑责的代价。对消费者来说,见到过于梦幻的描述时,也应保持警惕——房子再好,也经不起法律和现实的双重拷问。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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