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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8
下列叙述中,哪一项并未作为《民法》条文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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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隔地之间的合同,在发出承诺通知时成立。
-
基于无效行为而履行债务并接受给付的人,负有使对方恢复原状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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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为了谋取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行为时,如果相对人知道或能够知道该目的,则该行为视为无代理权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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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实施法律行为时,必须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单纯取得权利或免除义务的法律行为,不在此限。
解答
本题考查:✅ 民法条文知识、✅ 到达主义。✅ 无效行为的原状回复、✅ 代理权滥用、✅ 未成年人法律行为
属于:✅ 宅建考试中的经典条文题
本题重点:不是问:❌ 内容是否正确
而是问:✅ 是否“存在于民法条文中”、这一点非常容易出错。
选项1
✅ 正确(本题答案)
本项:
❌ 并未规定于现行民法
因为:现代民法采用的是:✅ 到达主义。而不是:❌ 发信主义
所谓:到达主义
是指:意思表示:在:✅ 到达对方时才发生效力。
因此:隔地合同:是在:✅ 承诺到达相对人时成立而不是:❌ 发出时成立
需要特别注意:过去的旧民法中:确实曾经存在:✅ 发信主义
即:承诺发出时合同成立。
但是:随着:通信技术、邮政制度的发展,现代法律已经改为:✅ 到达主义
因此:该规定已被删除。
本题重点:✅ 现行民法:“承诺到达时”合同成立。❌ 不是发出时成立
选项2
❌ 错误
本项:实际上规定于:✅ 民法121条之2第1项
如果:法律行为无效,
但一方已经:进行了给付。
那么:接受给付的人:
必须:✅ 恢复原状
例如:买卖合同无效时:
买方:✅ 返还商品
卖方:✅ 返还价金
因此:本项属于:✅ 民法明文规定
本题重点:✅ 无效法律行为→ 发生原状回复义务
选项3
❌ 错误
本项规定于:✅ 民法107条
属于:代理权滥用的规定。
即使:代理人形式上:拥有代理权,
但如果:代理人:✅ 为自己利益、✅ 为第三人利益
而进行行为,并且:相对人:
✅ 知道 或✅ 可以知道
该不正当目的时:该行为:会被视为:❌ 无权代理
本制度的核心:
是为了平衡:✅ 本人保护 与✅ 交易安全
如果:相对人善意:则保护相对人。
如果:相对人恶意:则保护本人。
本题重点:✅ 代理权滥用→ 视为无权代理
选项4
❌ 错误
本项:明确规定于:✅ 民法5条1项
未成年人:原则上:实施法律行为时:需要:✅ 法定代理人同意
因为:未成年人:判断能力尚未成熟。
但是:如果只是:✅ 单纯取得权利或✅ 免除义务。则:不需要同意。
例如:接受赠与:通常属于:✅ 纯获利益行为
因此:未成年人也可以单独进行。
本题重点:
✅ 未成年人原则上需同意
✅ 纯获利益行为例外
总结
本题问的是:❌ 哪项没有被民法规定
只有选项1:属于:❌ 已被删除的旧规定
因此:正确答案是:✅ ①
日语原文
問8
次の記述のうち、民法の条文として規定されていないものはどれか。
隔地者間の契約は、承諾の通知を発した時に成立する。
無効な行為に基づく債務の履行として給付を受けた者は、相手方を原状に復させる義務を負う。
代理人が自己又は第三者の利益を図る目的で代理権の範囲内の行為をした場合において、相手方がその目的を知り、又は知ることができたときは、その行為は、代理権を有しない者がした行為とみなす。
未成年者が法律行為をするには、その法定代理人の同意を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単に権利を得、又は義務を免れる法律行為については、この限りでない。
词语与语法解说
隔地者(かくちしゃ)指:不在同一地点的人。
例如:通过:邮件、电话、网络、进行合同订立的双方。
到達主義(とうたつしゅぎ) 指:意思表示在到达相对方时、发生法律效力。
现代民法:原则上采用:✅ 到达主义
発信主義(はっしんしゅぎ) 指:意思表示:在发出时:即发生效力。
属于:旧民法中的制度。
原状回復(げんじょうかいふく) 即: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例如:合同无效后:双方返还:金钱、物品。
無権代理(むけんだいり)指:没有代理权的人:实施代理行为。
原则上:本人不受其约束。
「〜とみなす」 表示:“视为……”、“认定为……”。
例如:無権代理とみなす→ 视为无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