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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甲土地,A、B、C、D四人各拥有四分之一共有持分,且A、B、C均无法得知D之所在时,下列叙述中,依据《民法》规定及判例,正确的是哪一项?
另外,D之共有持分不属于遗产。
-
若对甲土地进行伴随形状或效用重大变更之行为,仅需共有者过半数同意,本题中需A、B、C三人同意即可。
-
若甲土地所有权登记名义人为并非真正所有人的E,则欲基于共有持分请求E办理注销登记时,需要A、B、C三人中至少两人的同意。
-
若A、B、C三人同意,则可以与希望将甲土地作为建材堆放场使用之F,签订期间为3年的土地租赁合同。
-
若A向法院申请,并由法院裁定将D之共有持分归A取得,则D仅能在该裁定作出后3年内,请求A支付其共有持分之市场价值金额。
1
2
3
4
解答
选项1
❌ 错误
对于共有物进行:
✅ 形状重大变更
✅ 效用重大变更
之行为,原则上需要:
✅ 全体共有者一致同意
即使D下落不明,也不能仅凭“过半数”进行重大变更。
不过,在存在“所在不明共有者”时,其余共有者可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允许实施变更。
因此:
❌ 并非只需过半数同意。
本题重点:
✅ 共有物重大变更原则上需全员同意。
✅ 所在不明共有者时,可请求法院介入。
选项2
❌ 错误
请求办理:
✅ 所有权登记注销
属于:
✅ 保存行为(保存行為)
保存行为的特点是:
✅ 任一共有者均可单独实施。
因此,即使只有A一人,也可以单独向E请求注销登记。
不需要:
❌ 其他共有者同意。
本题重点:
✅ 保存行为可由一名共有者单独进行。
✅ 注销错误登记属于保存行为。
选项3
✅ 正确
共有物设定租赁权,原则上属于:
✅ 变更行为
通常需要全体共有者同意。
但是,《民法》对于:
✅ 短期土地租赁
设有例外规定。
其中:
✅ 5年以下土地租赁
只需:
✅ 持分过半数同意
即可。
本题中:
A、B、C三人合计持分为:
✅ 四分之三(3/4)
已超过过半数。
且:
✅ 土地租赁期间为3年
属于短期土地租赁。
因此,可以有效签订该租赁合同。
本题重点:
✅ 5年以下土地短期租赁,可由持分过半数决定。
✅ 本题3年租赁符合例外规定。
选项4
❌ 错误
当存在所在不明共有者时,其他共有者可以向法院申请:
✅ 取得其共有持分
若法院准许:
失去持分之共有者(本题中的D)
仍可请求:
✅ 其共有持分之市场价值金额(时价相当额)
但法律并没有规定:
❌ “仅限3年内请求”。
该请求权适用一般债权时效:
-
知悉权利后5年
-
或自可行使时起10年
因此:
❌ “3年限制”错误。
本题重点:
✅ 所在不明共有者持分可由法院裁定转移。
✅ 原持分人可请求市场价值补偿。
❌ 并非仅限3年。
因此正确答案是:✅ ③
日语原文
問3
甲土地につき、A、B、C、Dの4人がそれぞれ4分の1の共有持分を有していて、A、B、CのいずれもDの所在を知ることができない場合に関する次の記述のうち、民法の規定及び判例によれば、正しいものはどれか。なお、Dの共有持分は、相続財産には属していないものとする。
词语与语法解说
共有持分(きょうゆうもちぶん)
指多人共同拥有同一财产时,各自所拥有之比例权利。
例如:
-
四分之一持分
-
二分之一持分
等。
所在等不明共有者(しょざいとうふめいきょうゆうしゃ)
指:
✅ 无法确认下落
✅ 无法取得联系
之共有者。
日本民法近年针对该问题增设了:
✅ 法院介入制度
以避免共有物无法利用。
保存行為(ほぞんこうい)
指:为了维持共有物现状、防止权利损失之行为。
例如:
-
修缮
-
防止毁损
-
请求注销错误登记
等。
其特点是:
✅ 一名共有者即可单独实施。
賃貸借契約(ちんたいしゃくけいやく)
即“租赁合同”。土地、建筑物等不动产使用时常见。
本题中:
✅ 3年土地租赁
属于:
✅ 短期土地租赁。
時価相当額(じかそうとうがく)
指:按照市场价格计算之金额。
通常可理解为:
✅ 市场价值补偿金。
「〜に基づいて」
法律常用表达。
表示:“基于……”、“依据……”。
例如:持分に基づいて請求する→ 基于共有持分提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