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的援用,放弃,溯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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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的援用,放弃,溯及效力

 什么是时效的援用

根据日本民法的规定,权利(如债权)若在法定期间内不被行使,或占有人若在特定时间内平和且持续地占有物,则可能产生时效效果。时效通常分为消灭时效(债权等请求权在一定期间后不被行使即失去强制力)与取得时效(通过持续占有达到法定年限后取得物权)。

消灭时效场合,尽管时效已完成,但法律并不会自动剥夺债权的存在,而是赋予债务人等当事人“主张时效完成”的权利。只有当事人主动提出“时效已完成”的抗辩时,法院才会据此认定债权丧失强制执行力。日本民法第145条明确规定:

「時効は当事者が援用しなければ、裁判所はこれを裁判の基礎とすることはできない。」
(意即:如无当事人提出时效主张,法院不得主动认定时效完成。)

这种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主张时效完成的制度,就称为“时效的援用”。当事人可选择主张,也可以因为出于道德、良心等因素而放弃主张。法院不会主动替当事人做出时效判断。

谁可以援用时效

只有能够直接从时效利益中获益的人,才具有援用时效的资格,例如:

  1. 债务人本身
    在债权人请求履行义务时,债务人可以通过“已过消灭时效”的抗辩来解除债务或不再履行。
  2. 物上保证人
    指以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或动产(如汽车等)为他人债务做担保的人。若债权人行使权利时,该物上保证人也可主张“已过时效”,从而免除担保责任。
  3. 抵押不动产的第三取得者
    指从债务人或他人处取得已设定抵押权的不动产的第三人。若时效完成,第三取得者为了保护自身对该不动产的权益,也可以援用时效完成来对抗债权人的执行请求。

援用的限制

1.明知时效完成而仍承认债务

如果在时效完成后,知晓时效完成而仍承认债务(如部分偿还),这属于放弃时效利益,因此无法再援用时效

2.不知情的情况下承认债务

如果债务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认债务,由于相对方通常期望时效不再被援用,判例认为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于诚信原则(信义则),若债权人对该承认已产生合理信赖,则债务人不再被允许援用时效。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不能背叛对方的信任和期望,必须诚实行事。(法院在认定当事人是否构成“放弃时效利益”时,也会考量债权人是否据此产生“债务仍然有效”的合理信赖。若有明显的信赖利益存在,就会倾向认定债务人无权再援用时效。此举是为了维系交易安全与诚实信用之原则。)

例子

情境:A在2015年向B借了100万日元,约定2020年12月31日还款。但B一直没有催促,直到2022年,这笔借款的消灭时效已过。

故事发展:
某天,B偶然见到A,提起这笔借款,说:“之前那100万日元还记得吗?”

A没有意识到时效已经过了,为了表示礼貌,说:“哦,我记得这件事,有机会我会还的。”

B听了之后,相信A会还钱,所以没有采取法律行动。几个月后,A才发现时效已经过了,试图用“时效已过”的理由拒绝还钱。

判决结果

  1. A虽然不知道时效已过,但他明确表示“记得借款并会偿还”,让B产生了合理信赖,认为这笔钱还是有效的。
  2. 如果允许A反悔,会损害B的利益,不符合诚信原则(信义则)。
  3. 因此,法院认定A不能主张时效已过,仍需履行还款义务。

总结

这个例子表明,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认债务,若让对方相信债务有效并因此没有采取行动,债务人可能仍需履行义务。重要的是,不随便承诺,以免丧失“时效完成”的抗辩权利。

时效利益的放弃

1. 放弃时效利益的前提

根据日本民法第146条,放弃时效利益仅能在“时效完成后”进行,且必须由“能够主张时效的人”作出。也就是说,尚未完成时效时,当事人不得预先放弃未来可能享有的时效权益。

2. 放弃的法律后果

一旦明确放弃时效利益,原本因时效完成而可以消灭的债权就会继续保持有效。债务人也不能再事后反悔,重新主张“时效已完成”,因为这将损害债权人对该债务继续存在所产生的正当信赖。

3. 例子

假设A向B借款,但B超过很长时间没有要求A还款,且该债权的消灭时效已到期。若A此时明知自己可以主张时效抗辩,却主动向B表示“我还是会还款”,甚至部分支付债务,则A被视为放弃了时效利益。换言之,该债权将继续对A有效,A也不能再提“过时效”的抗辩。

时效的溯及效力

1. 取得时效的溯及

对于取得时效(例如,日本民法第162条规定的善意占有满10年或者恶意占有满20年取得所有权),一般认为在满足要件、完成时效的那一刻,就会追溯到最初占有开始之时起生效。即时效完成后,其效力会追溯到起算日(即开始计算时效的那一天)。这样,占有人在法律上被视为“自占有日起”就已经是该财产的所有者,保护其占有与交易安全。

2. 消灭时效的溯及

与取得时效相比,消灭时效的溯及力通常表现为: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援用时效”时,其效力可追溯使得“自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之日起”便丧失强制力。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并未援用时效,债权在形式上依然存在。只有当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后,法院才会据此认定债权不具强制执行力。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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