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5年试题与答案——第9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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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和5年试题与答案——第9题

问题9

A作为出租人,B作为承租人,于令和8年7月1日签订了甲建筑物的租赁合同。关于甲建筑物修缮的下列说法中,根据《民法》规定,错误的是哪一项?

1,即使A已经知道甲建筑物需要修缮,但A在相当期间内仍未进行必要修缮时,B可以自行修缮甲建筑物。

2,在甲建筑物需要修缮的情况下,即使B已经通知A需要修缮,但A没有立即进行必要修缮时,B也可以自行修缮甲建筑物。

3,如果甲建筑物需要修缮是由于应归责于B的事由所导致,则A不负有修缮甲建筑物的义务。

4,在甲建筑物需要修缮的情况下,如果存在紧急情况,B可以自行修缮甲建筑物。

正确答案2

解说

在租赁合同中,负有修缮租赁物义务的人,原则上是“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未经允许擅自对租赁物进行修缮或改动,可能会构成对出租人所有权的侵害,或者违反租赁合同中的使用方法义务。因此,原则上承租人不能随意自行修缮。

但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法律允许承租人自行进行修缮(民法第607条之2)。

第一种情况,是承租人已经通知出租人需要修缮,但出租人在相当期间内仍未修缮。

第二种情况,是出租人已经知道需要修缮,但在相当期间内仍未修缮。

第三种情况,是存在紧急迫切的情况。

“1,即使A已经知道甲建筑物需要修缮,但A在相当期间内仍未进行必要修缮时,B可以自行修缮甲建筑物。”

正确。

即使出租人已经知道需要修缮,但仍在相当期间内没有进行修缮时,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民法第607条之2第1号)。另外,修缮费用作为必要费用,也可以向出租人请求偿还。

“2,在甲建筑物需要修缮的情况下,即使B已经通知A需要修缮,但A没有立即进行必要修缮时,B也可以自行修缮甲建筑物。”

错误。

这里错误的关键在于“立即”这一表述。法律并不是要求出租人必须“立刻”修缮,而是规定:即使承租人已经通知出租人需要修缮,只有在出租人在“相当期间内”仍未进行修缮时,

承租人才可以自行修缮(民法第607条之2第1号)。

因此,本项错误。

“3,如果甲建筑物需要修缮是由于应归责于B的事由所导致,则A不负有修缮甲建筑物的义务。”

正确。

出租人虽然负有为实现租赁物使用收益所必要的修缮义务,但如果修缮的必要性是由于承租人的责任造成的,则不属于出租人的修缮义务范围(民法第606条第1项)。

也就是说,对于因承租人自身过失而损坏的部分,不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修缮责任。

因此,本项正确。

“4,在甲建筑物需要修缮的情况下,如果存在紧急情况,B可以自行修缮甲建筑物。”

正确。

在租赁物需要修缮时,如果存在紧急迫切的情况,承租人可以自行进行必要修缮(民法第607条之2第2号)。

例如发生漏水,如果继续放任不处理,损害将进一步扩大,这类情况就属于“紧急情况”。

因此,本项正确。

民法第607条之2第2号

在租赁物需要修缮的情况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承租人可以自行进行修缮。

……

二 存在紧急情况时。

因此,错误的是【2】。

类似问题

关于租赁合同中的修缮义务,在宅建考试中属于高频考点。

考试中经常会围绕“出租人的修缮义务”“承租人何时可以自行修缮”“必要费用偿还”“紧急情况的判断”等内容出题。

很多考生容易误认为,只要出租人没有立刻修缮,承租人就可以马上自行修理。但法律真正要求的是:出租人在“相当期间内”仍未处理,承租人才可以自行修缮。因此,“立即”“马上”等字眼往往是考试中的陷阱。

此外,也需要注意:如果损坏是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出租人不负修缮义务。

条文重点

民法第606条规定,出租人负有维持租赁物能够正常使用收益所必要的修缮义务,但因承租人责任导致的损坏除外。

民法第607条之2规定,在出租人未于相当期间内修缮,或者存在紧急情况时,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租赁物,并可请求必要费用。

問題原文

問9

Aを貸主、Bを借主として甲建物の賃貸借契約が令和8年7月1日に締結された場合の甲建物の修繕に関する次の記述のうち、民法の規定によれば、誤っているものはどれか。

1,甲建物の修繕が必要であることを、Aが知ったにもかかわらず、Aが相当の期間内に必要な修繕をしないときは、Bは甲建物の修繕を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2,甲建物の修繕が必要である場合において、BがAに修繕が必要である旨を通知したにもかかわらず、Aが必要な修繕を直ちにしないときは、Bは甲建物の修繕を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3,Bの責めに帰すべき事由によって甲建物の修繕が必要となった場合は、Aは甲建物を修繕する義務を負わない。

4,甲建物の修繕が必要である場合において、急迫の事情があるときは、Bは甲建物の修繕を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词语与语法

日本語 中国語
賃貸借契約 租赁合同
貸主 出租人
借主 承租人
修繕 修缮
相当の期間 相当期间
必要費 必要费用
急迫の事情 紧急情况
責めに帰すべき事由 应归责的事由
使用収益 使用收益
通知する 通知
修繕義務 修缮义务
~にもかかわらず 尽管~
~に帰すべき 应归责于~
~を負う 负有~
~ことができる 可以~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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