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きょうは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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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きょうはく)

强迫(胁迫)导致的意思表示撤销

强迫是指通过威胁他人使其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如果因为强迫而签订契约,要求被迫者必须履行契约内容是不公平的。因此,民法规定,因强迫作出的意思表示可以被撤销

强迫导致的意思表示撤销与第三方

提问:A先生被B威胁,签订了将自己持有的土地低价卖给B的契约。在A先生撤销契约之前,B已将土地卖给了C。在这种情况下,A先生是否可以要求C归还土地?如何追回被威胁而转卖的土地?

回答:在这种情况下,A先生可以要求C归还土地,无论C是否知情。因为在强迫的情况下,法律特别保护被强迫的一方,即使土地已经被转卖给第三方,A先生仍然可以主张撤销契约并要求返还土地。

这意味着即使C是善意且无过失的第三方,A先生依然有权要求C返还土地。这是因为在强迫的情况下,保护被强迫者的必要性极高,因此法律优先考虑保护被强迫者的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C是否知道强迫的情况,A先生都可以要求C归还土地。因为保护因被威胁而签订契约的A先生的必要性非常高。因此,因胁迫导致的意思表示撤销可以对抗恶意的第三方以及善意无过失的第三方。A先生可以要求返还土地。

第三方的强迫

如果是第三方实施强迫,与欺诈的情况不同,无论契约对方是否知道该事实或是否存在过失,因强迫导致的意思表示都可以被撤销。因为保护因被威胁而签订契约的人具有非常高的必要性。

要点总结:
(1)因强迫导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被撤销。
(2)因强迫导致的意思表示撤销可以对抗第三方,无论第三方是善意还是恶意。
(3)如果第三方实施了胁迫,契约对方无论知情与否,该意思表示均可撤销。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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