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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不动产登记时需缴纳的登记免许税,其税率因登记类型而不同。为了减轻个人购房者的负担,法律规定了“住宅用家屋轻减税率”制度,只要符合条件,便可大幅降低税率。这一制度在令和6年度(2024年度)税制改正中得到延长,适用至令和9年(2027年)3月31日。本文将结合最新规定,整理税率一览、轻减税率的适用条件以及相关特别说明。
税率一览表(最新版)
登记类型 | 课税标准 | 通常税率 | 住宅用家屋轻减税率 |
---|---|---|---|
所有权保存登记 | 不动产的价值 | 0.4% | 0.15% |
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法人合并、共有物分割) | 不动产的价值 | 0.4% | 不适用 |
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卖、竞拍) | 不动产的价值 | 2.0% | 0.3% |
所有权转移登记(赠与、交换等) | 不动产的价值 | 2.0% | 不适用 |
抵押权设定登记 | 债权金额 | 0.4% | 0.1% |
地上权、借地权设定登记 | 不动产的价值 | 1.0% | 不适用 |
仮登记(转为本登记时按不动产的价值课税) | 不动产的价值 | 正式登记税率的一半 | 不适用 |
土地分割、合并等变更登记 | 不动产的件数 | 每件1,000日元 | 不适用 |
轻减税率适用条件
住宅用家屋条件
建筑面积须在 50㎡以上。
必须作为个人居住用住宅,不包括法人住宅或投资用房产。
登记必须在新建或取得后1年以内完成。
建造时间须符合新耐震标准(昭和57年,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建造)。
范围限制
轻减税率仅适用于住宅用建筑物,不包括土地部分
法人取得的房产不适用轻减税率。
仅适用于通过买卖或竞拍取得的住宅,不包括通过赠与、交换或继承获得的住宅。
必要手续
申请时需提交由市区町村长签发的住宅用家屋证明书(住宅用家屋証明書)。
自2024年7月起,部分情况下可由市区町村受理入居预定确认书(入居見込み確認書),替代住民票等资料。
特别说明
最低征税额
在计算登记免许税时,如果按照税率计算出的金额不足1,000日元,仍需按1,000日元征收。换句话说,即使登记标的的价值很低,计算结果只有几百日元,也必须缴纳最低额1,000日元,这是登记免许税的下限保障。
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优惠
通过买卖取得土地时,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税率会从通常的2.0%降至1.5%。例如,若土地的价值为2,000万日元,通常应缴纳40万日元的登记免许税,但因适用优惠,实际只需缴纳30万日元,从而有效减轻购地者的税负。
特定权利相关的优惠
当登记涉及地上权或借地权等特定权利时,其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税率可以减半。例如,一处地上权的价值为1,000万日元,通常需缴纳20万日元,但在适用减半优惠的情况下,实际只需缴纳10万日元。这种优惠体现了对特定用益物权登记的特殊考量。
仮登记转为本登记的处理
在仮登记转为本登记时,适用正式登记税率的一半。举例来说,若某房屋价值为3,000万日元,直接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60万日元,但若先进行了仮登记,再转为本登记,则只需缴纳30万日元。这一制度设计既保障了权利的保全,又在正式登记时给予税收上的减免。
总结
登记免许税的税率因登记类型不同而各异,而住宅用家屋轻减税率则为个人购房提供了显著的税收优惠。根据最新制度,该措施已延长至令和9年(2027年)3月31日。要适用优惠,购房者必须满足住宅面积、居住用途、登记时限及新耐震标准等条件,并在登记时提交住宅用家屋证明书。掌握这些规定,不仅能在实务中正确享受税收减免,也能在考试中快速准确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