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 1804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5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问题24
关于不动产取得税的下列记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1、房屋自新建之日起经过3年后,如果该房屋仍未进行首次使用或转让,则视为在该房屋新建之日起经过3年的当天已经取得该房屋,并视该房屋所有人为取得者,对其征收不动产取得税。
2、不动产取得税是针对取得不动产而征收的税,因此,即使因法人合并而取得不动产,也会征收不动产取得税。
3、对于令和8年4月取得的、建筑面积为240㎡的新建住宅(非认定长期优良住宅),在计算该新建住宅的不动产取得税计税依据时,可从该新建住宅的价格中扣除1,200万日元。
4、个人于令和8年4月取得的住宅及住宅用地,其不动产取得税税率为3%,而住宅以外用途的房屋及其土地的不动产取得税税率为4%。
解说
1、“房屋自新建之日起经过3年后,如果该房屋仍未进行首次使用或转让,则视为在该房屋新建之日起经过3年的当天已经取得该房屋,并视该房屋所有人为取得者,对其征收不动产取得税。”
错误
新建的房屋,自新建之日起经过6个月(对于由宅地建物交易业者新建的住宅,则为1年)后,如果仍未进行首次使用或转让,则视为在该期间届满之日已经取得该房屋,并视该房屋所有人为取得者,对其征收不动产取得税(《地方税法》第73条之2第2项、《附则》第10条之3第1项)。本选项说明为“3年”,因此错误。
2、“不动产取得税是针对取得不动产而征收的税,因此,即使因法人合并而取得不动产,也会征收不动产取得税。”
错误
法人合并、继承、共有物分割等属于形式上的所有权转移,对于这类取得不动产的情形,不征收不动产取得税(《地方税法》第73条之7第2号)。
3、“对于令和8年4月取得的、建筑面积为240㎡的新建住宅(非认定长期优良住宅),在计算该新建住宅的不动产取得税计税依据时,可从该新建住宅的价格中扣除1,200万日元。”
正确
对于建筑面积在40㎡以上240㎡以下等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建住宅,在计算不动产取得税的计税依据时,每一户可以扣除1,200万日元(认定长期优良住宅为1,300万日元)(《地方税法》第73条之14第1项)。本选项中的住宅属于新建住宅,建筑面积为240㎡,符合该特别规定的适用条件,而且并非认定长期优良住宅,因此扣除额为1,200万日元。
因此,正确的记述是【○】。
4、“个人于令和8年4月取得的住宅及住宅用地,其不动产取得税税率为3%,而住宅以外用途的房屋及其土地的不动产取得税税率为4%。”
错误
本选项将住宅用途以外的土地税率说明为4%,因此错误。不动产取得税的税率为:住宅以外的房屋为4%,除此之外为3%(《地方税法》第73条之15、《附则》第11条之2)。
因此,错误的记述是【✕】。

因此,正确的记述是【3】。
原文
不動産取得税に関する次の記述のうち、正しいものはどれか。
1、家屋が新築された日から3年を経過して、なお、当該家屋について最初の使用又は譲渡が行われない場合においては、当該家屋が新築された日から3年を経過した日において家屋の取得がなされたものとみなし、当該家屋の所有者を取得者とみなして、これに対して不動産取得税を課する。
2、不動産取得税は、不動産の取得に対して課される税であるので、法人の合併により不動産を取得した場合にも、不動産取得税は課される。
3、令和8年4月に取得した床面積240㎡である新築住宅(認定長期優良住宅ではない)に係る不動産取得税の課税標準の算定については、当該新築住宅の価格から1,200万円が控除される。
4、令和8年4月に個人が取得した住宅及び住宅用地に係る不動産取得税の税率は3%であるが、住宅用以外の家屋及びその土地に係る不動産取得税の税率は4%である。
词语与语法(日中对照)
| 日语 | 中文 | 中文说明 |
|---|---|---|
| 不動産取得税 | 不动产取得税 | 因取得不动产而征收的地方税 |
| 新築された日 | 新建之日 | 房屋完成新建的日期 |
| 経過する | 经过、过去 | 表示时间经过 |
| 最初の使用 | 首次使用 | 房屋第一次被使用 |
| 譲渡 | 转让 | 将不动产的权利转让给他人 |
| みなす | 视为、推定为 | 法律上将某种情况视同另一种情况处理 |
| 取得者 | 取得者 | 取得不动产的人 |
| 法人の合併 | 法人合并 | 两个或多个法人合并 |
| 形式的な所有権の移転 | 形式上的所有权转移 | 虽发生所有权名义变化,但并非实质性的财产取得 |
| 課税標準 | 计税依据 | 计算税额时作为基础的金额 |
| 床面積 | 建筑面积 | 房屋地板面积 |
| 控除される | 被扣除 | 从计税金额中减去一定金额 |
| 認定長期優良住宅 | 认定长期优良住宅 | 经认定符合长期优良住宅标准的住宅 |
| 税率 | 税率 | 税额相对于计税依据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