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 2522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7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问题20
根据《土地区划整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1 市町村实施的土地区划整理事业完成后,如果宅地总价值低于实施前的宅地总价值,则应将相当于该差额的金额支付给对原宅地上的建筑物享有租赁权的人。
2 实施者在指定临时换地时,必须征收或者支付清算金。
3 在换地计划中确定换地时,应使换地与原宅地在位置、面积、土质、水利、利用状况、环境等方面相对应。
4 对于土地区划整理组合实施的土地区划整理事业,如果为了防止灾害和改善卫生状况,有必要适当调整宅地面积规模,则可以在换地计划中,对区域内面积较小的宅地进行换地,使其不成为过小宅地。
解説
1 “市町村实施的土地区划整理事业完成后……应支付给对原宅地上的建筑物享有租赁权的人。”
【错误】
对于地方公共团体、国土交通大臣、独立行政法人等实施的公共施行,如果土地区划整理事业实施后的宅地总价值低于实施前的宅地总价值,实施者应当向原宅地所有人以及对该宅地享有地上权、租赁权或其他使用收益权的人支付相当于差额的金额,作为减价补偿金(《土地区划整理法》第109条)。减价补偿金的对象是对宅地本身享有使用收益权的人,因此,拥有借地权的人属于补偿对象;但是,仅仅租赁建在宅地上的建筑物的人,并不属于补偿对象。因此,本项说法错误。
《土地区划整理法》第109条 依照第3条第4项、第5项、第3条之2或第3条之3实施事业的施行者,因土地区划整理事业导致实施后的宅地总价值低于实施前的宅地总价值时,应按照政令规定的标准,将相当于差额的金额作为减价补偿金,支付给公告之日原宅地所有人以及对该宅地享有地上权、永佃权、租赁权或其他使用、收益权的人。
2 “实施者在指定临时换地时,必须征收或者支付清算金。”
【错误】
如果因换地导致原宅地与换地之间的资产价值不平衡,则应在换地计划中规定以金钱结算差额,这就是清算金。正式的清算金,在换地处分公告之日的次日确定,并由实施者依法征收或支付(《土地区划整理法》第110条第1项)。另外,在指定临时换地时,也可以征收或支付临时清算金,但这只是可以实施,并非必须实施,因此本项所称“必须”错误(《土地区划整理法》第102条第1项)。
《土地区划整理法》第110条第1项 实施者在发布换地处分公告后,应征收或支付已经确定的清算金。如确定的清算金额与此前征收或支付的临时清算金额存在差额,应再征收或支付该差额。
《土地区划整理法》第102条第1项 实施者在指定临时换地,或者停止使用、收益时,如认为有必要,可以按照正式清算金的方法,暂时计算并征收或支付临时清算金。
3 “在换地计划中确定换地时,应使换地与原宅地在位置、面积、土质、水利、利用状况、环境等方面相对应。”
【正确】
根据《土地区划整理法》第89条第1项,在换地计划中确定换地时,应使换地与原宅地在位置、面积、土质、水利、利用状况、环境等方面保持对应关系。也就是说,换地应尽可能保持与原宅地相同或相近的条件,这是换地制度的基本原则。因此,本项说法正确。
《土地区划整理法》第89条第1项 在换地计划中确定换地时,应使换地与原宅地在位置、面积、土质、水利、利用状况、环境等方面相对应。
4 “对于土地区划整理组合实施的土地区划整理事业……可以通过换地避免形成过小宅地。”
【错误】
换地原则上应与各原宅地相对应。但是,当面积较小的宅地确有必要调整其规模,以防止灾害、改善卫生状况时,仅限于地方公共团体、国土交通大臣、独立行政法人等实施的公共施行,经土地区划整理审议会同意后,才可以确定换地,使其不成为过小宅地(《土地区划整理法》第91条第1项)。本题属于土地区划整理组合实施,因此不能适用该规定。判例认为,组合施行并不一定具有高度公共性,其实施依据多数决原则,若允许适用该规定,可能导致大面积宅地所有人的利益,为满足多数小面积宅地所有人的利益而受到损害(东京高等法院平成21年7月30日判决)。因此,本项说法错误。
因此,正确的是【3】。
原文
問20
土地区画整理法に関する次の記述のうち、正しいものはどれか。
1 市町村が施行する土地区画整理事業の施行後の宅地の価額の総額が土地区画整理事業の施行前の宅地の価額の総額より減少した場合においては、その差額に相当する金額を、従前の宅地に存する建築物について賃借権を有する者に対して支払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2 施行者は、仮換地を指定した時に、清算金を徴収し、又は交付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3 換地計画において換地を定める場合においては、換地及び従前の宅地の位置、地積、土質、水利、利用状況、環境等が照応するように定め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4 土地区画整理組合が施行する土地区画整理事業の換地計画においては、災害を防止し、及び衛生の向上を図るために宅地の地積の規模を適正にする特別な必要があると認められる場合は、その換地計画に係る区域内の地積が小である宅地について、過小宅地とならないように換地を定めることができる。
词语与语法(日中对照)
| 日本語 | 中国語 | 中国語説明 |
|---|---|---|
| 土地区画整理事業 | 土地区划整理事业 | 对土地进行重新规划、整合和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城市环境的事业。 |
| 従前の宅地 | 原宅地 | 指实施土地区划整理前的宅地。 |
| 減価補償金 | 减价补偿金 | 因土地区划整理导致宅地总价值减少而支付的补偿金。 |
| 仮換地 | 临时换地 | 正式换地处分前,临时指定供使用、收益的土地。 |
| 清算金 | 清算金 | 因原宅地与换地价值不一致而进行金钱结算的金额。 |
| 換地計画 | 换地计划 | 确定各土地如何重新分配的法定计划。 |
| 照応する | 相对应、相适应 | 指两者在位置、面积、条件等方面保持合理对应关系。 |
| 地積 | 土地面积 | 土地的面积,是土地区划整理中的重要计算依据。 |
| 使用収益権 | 使用收益权 | 对土地依法享有使用和获取收益的权利,如地上权、借地权等。 |
| 過小宅地 | 过小宅地 | 面积过小,不利于正常利用或居住的宅地。 |
| 土地区画整理組合 | 土地区划整理组合 | 由土地所有人等组成,依法实施土地区划整理事业的法人组织。 |
| 土地区画整理審議会 | 土地区划整理审议会 | 对换地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表示同意的法定机构。 |
| ~に照応するように | 使……相对应 | 法律固定表达,要求新旧土地在条件上保持合理对应。 |
| ~に相当する金額 | 相当于……的金额 | 法律条文常用表达,表示与某项价值或差额相对应的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