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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5
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1,高度地区,是指在用途地域内,为了维护市区环境或者促进土地利用,而规定建筑物高度最高限度或者最低限度的地区。
2,关于特定街区,城市规划应当规定建筑物的容积率,以及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和建筑物墙面位置的限制。
3,准住居地域,是指在促进符合道路沿线地区特点的业务便利性的同时,保护与其相协调的居住环境而设定的地区。
4,特别用途地区,是指在未划定用途地域的土地范围内(不包括市街化调整区域),为了形成或者保持良好的环境,根据该地区的特点实现合理的土地利用,而规定应受限制的特定建筑物等用途概要的地区。
解析
1,“高度地区,是指在用途地域内,为了维护市区环境或者促进土地利用,而规定建筑物高度最高限度或者最低限度的地区。”
【正确】
高度地区,是指在用途地域内,为维护市区环境或者促进土地利用,而规定建筑物高度最高限度或者最低限度的地区(《城市规划法》第9条第18项)。其中,规定建筑物高度最低限度,主要适用于需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市中心地区;规定建筑物高度最高限度,则是为了防止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过于集中,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城市规划法》第9条第18项 高度地区,是指在用途地域内,为维护市区环境或者促进土地利用,而规定建筑物高度最高限度或者最低限度的地区。
2,“关于特定街区,城市规划应当规定建筑物的容积率,以及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和建筑物墙面位置的限制。”
【正确】
特定街区,是为了改善市区建设,以街区为单位进行整备或者开发建设的地区。
在特定街区内,建筑物原则上不适用建筑覆盖率(建蔽率)、容积率及斜线限制,而按照城市规划所规定的以下内容进行建设:
① 建筑物容积率;
② 建筑物高度最高限度;
③ 建筑物墙面位置限制。
(《城市规划法》第9条第20项)该制度主要适用于城市中心地区建设超高层建筑群,例如霞之关地区、西新宿二丁目、池袋太阳城(Sunshine City)周边等。
《城市规划法》第9条第20项 特定街区,是指为了改善市区建设,对于实施街区整备或者开发建设的地区,在城市规划中规定该街区内建筑物容积率、建筑物高度最高限度以及墙面位置限制的街区。
3,“准住居地域,是指在促进符合道路沿线地区特点的业务便利性的同时,保护与其相协调的居住环境而设定的地区。”
【正确】
准住居地域,是指在促进符合道路沿线地区特点的业务便利性的同时,保护与其相协调的居住环境而设定的地区(《城市规划法》第9条第7项)。可以理解为介于住宅区与商业区之间的用途地域。该地区主要允许商业设施、办公楼、服务业等设置,同时要求与住宅环境保持协调。
《城市规划法》第9条第7项 准住居地域,是指在促进符合道路沿线地区特点的业务便利性的同时,保护与其相协调的居住环境而设定的地区。
4,“特别用途地区,是指在未划定用途地域的土地范围内(不包括市街化调整区域),为了形成或者保持良好的环境,根据该地区的特点实现合理的土地利用,而规定应受限制的特定建筑物等用途概要的地区。”
【错误】
本项内容实际上是“特定用途限制地域”的规定,而不是“特别用途地区”。特别用途地区,是指为了实现符合用途地域内一定地区特点的土地利用促进、环境保护等特别目的,对用途地域的指定进行补充而设立的地区(《城市规划法》第9条第14项)。而题干所描述的是《城市规划法》第9条第15项关于“特定用途限制地域”的内容。
《城市规划法》第9条第14项 特别用途地区,是指为了实现用途地域内一定地区符合该地区特点的土地利用促进、环境保护等特别目的,对用途地域指定进行补充而设立的地区。
《城市规划法》第9条第15项 特定用途限制地域,是指在未划定用途地域的土地范围内(不包括市街化调整区域),为了形成或者保持良好的环境,根据该地区的特点实现合理的土地利用,而规定应受限制的特定建筑物等用途概要的地区。
因此,错误的是第4项。
原文
問15
都市計画法に関する次の記述のうち、誤っているものはどれか。
1,高度地区は、用途地域内において市街地の環境を維持し、又は土地利用の増進を図るため、建築物の高さの最高限度又は最低限度を定める地区とされている。
2,特定街区については、都市計画に、建築物の容積率並びに建築物の高さの最高限度及び壁面の位置の制限を定めるものとされている。
3,準住居地域は、道路の沿道としての地域の特性にふさわしい業務の利便の増進を図りつつ、これと調和した住居の環境を保護するため定める地域とされている。
4,特別用途地区は、用途地域が定められていない土地の区域(市街化調整区域を除く。)内において、その良好な環境の形成又は保持のため当該地域の特性に応じて合理的な土地利用が行われるよう、制限すべき特定の建築物等の用途の概要を定める地区とされている。
重要语句・文法(日中对照)
| 日本語 | 中国語 | 中国語説明 |
|---|---|---|
| 都市計画法 | 城市规划法 | 规范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及城市建设的基本法律。 |
| 用途地域 | 用途地域 | 根据土地用途划分的功能区域,如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等。 |
| 高度地区 | 高度地区 | 对建筑物高度设定最高或最低限制的地区。 |
| 建築物の高さの最高限度 | 建筑物高度最高限度 | 建筑物允许建设的最高高度限制。 |
| 建築物の高さの最低限度 | 建筑物高度最低限度 | 建筑物必须达到的最低高度限制。 |
| 土地利用の増進 | 促进土地利用 |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合理开发。 |
| 特定街区 | 特定街区 | 为改善城市建设而特别规划开发的街区。 |
| 容積率 | 容积率 | 建筑总面积与土地面积的比例。 |
| 壁面の位置の制限 | 墙面位置限制 | 对建筑物外墙位置所作的规划限制。 |
| 準住居地域 | 准住居地域 | 兼顾道路沿线商业活动与住宅环境保护的用途地域。 |
| 沿道 | 道路沿线 | 指道路两侧区域。 |
| 特別用途地区 | 特别用途地区 | 为补充用途地域制度,实现特殊规划目的而设立的地区。 |
| 特定用途制限地域 | 特定用途限制地域 | 在未划定用途地域的地区,对特定建筑用途进行限制的区域。 |
| 市街化調整区域 | 市街化调整区域 | 为控制城市无序扩张而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 |
| ~を図るため | 为了…… | 法律条文中表示目的的固定表达。 |
| ~とされている | 被规定为…… | 法律法规中表示制度规定的固定表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