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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3
关于房地产交易业者A依据《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第37条应当交付的书面(以下简称“第37条书面”),根据《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另外,本题所称“书面的交付”,包括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后,以电子方式提供书面的情形。
1、A通过中介促成建筑物租赁合同成立时,必须在第37条书面中记载租金金额、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并且必须将该书面交付给合同双方当事人。
2、A通过中介促成宅地租赁合同成立时,如果已经在《重要事项说明书》中记载并说明了该宅地的交付时间,则无需再将该内容记载于第37条书面。
3、A作为卖方,与身为房地产交易业者的买方签订建筑物买卖合同时,无需由宅地建物取引士在第37条书面上签名。
4.A作为卖方签订宅地买卖合同时,即使合同中约定了有关购房贷款介绍(贷款斡旋)的事项,也无需在第37条书面中记载贷款未能成立时的处理措施。
解説
第37条文件记载事项的概要如下。

1、A通过中介促成建筑物租赁合同成立时,必须在第37条书面中记载租金金额、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并且必须将该书面交付给合同双方当事人。
正确
A通过中介促成建筑物租赁合同时,第37条书面必须记载租金金额、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第37条第2项第2号)。此外,房地产交易业者作为租赁中介时,必须分别向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交付第37条书面。
2、A通过中介促成宅地租赁合同成立时,如果已经在《重要事项说明书》中记载并说明了该宅地的交付时间,则无需再将该内容记载于第37条书面。
错误
即使已经在《重要事项说明书》中记载并说明了宅地的交付时间,也不能省略在第37条书面中的记载。交付时间属于第37条书面的法定必须记载事项(《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第37条第2项第1号)。因此,即使已在第35条的重要事项说明书中进行了说明,第37条书面仍必须再次记载。
3、A作为卖方,与身为房地产交易业者的买方签订建筑物买卖合同时,无需由宅地建物取引士在第37条书面上签名。
错误
即使买方本身也是房地产交易业者,只要房地产交易业者作为合同当事人自行买卖宅地或建筑物,就必须向对方交付第37条书面(《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第37条第1项)。因此:必须制作并交付第37条书面;必须由宅地建物取引士签名(记名)。这一义务不会因为对方也是房地产交易业者而免除。也就是说:A应向买方交付第37条书面;买方作为房地产交易业者时,也应向A交付其应制作的第37条书面。

4、A作为卖方签订宅地买卖合同时,即使合同中约定了有关购房贷款介绍(贷款斡旋)的事项,也无需在第37条书面中记载贷款未能成立时的处理措施。
错误
所谓**“贷款未能成立时的处理措施”**,是指房地产交易业者介绍的购房贷款未获批准时,合同应如何处理。当合同中约定了**代金贷款(贷款斡旋)**时,该事项属于第37条书面的法定记载事项(《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第37条第1项第9号)。也就是说:第35条重要事项说明书,应记载贷款介绍的内容及贷款不成立时的处理方式;第37条书面,也必须记载贷款未成立时的处理措施。
实践中,即使贷款不是由房地产交易业者介绍,也经常会在第37条书面中作为合同解除条款予以记载。
因此,正确的是1
原文
宅地建物取引業者Aが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第37条の規定により交付すべき書面(以下この問において「37条書面」という。)に関する次の記述のうち、正しいものはどれか。なお、書面の交付には、契約の各当事者の承諾を得て行う電磁的方法による提供を含むものとする。
- Aが媒介により建物の貸借の契約を成立させたときは、37条書面に借賃の額並びにその支払の時期及び方法を記載しなければならず、また、当該書面を契約の各当事者に交付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Aが媒介により宅地の貸借の契約を成立させた場合において、当該宅地の引渡しの時期について重要事項説明書に記載して説明を行ったときは、その内容を37条書面に記載する必要はない。
- Aが自ら売主として宅地建物取引業者である買主と建物の売買契約を締結した場合、37条書面に宅地建物取引士をして記名させる必要はない。
- Aが自ら売主として宅地の売買契約を締結した場合、代金についての金銭の貸借のあっせんに関する定めがある場合における当該あっせんに係る金銭の貸借が成立しないときの措置については、37条書面に記載する必要はない。
詞句・字句(日中対照)
| 日语 | 中文 | 中文说明 |
|---|---|---|
| 第37条書面 | 第37条书面(合同成立书面) | 合同成立后必须交付的法定书面 |
| 媒介 | 中介、居间 | 指促成交易成立的行为 |
| 貸借契約 | 租赁合同 | 包括房屋、土地租赁合同 |
| 借賃 | 租金 | 租赁合同中的租金金额 |
| 支払の時期及び方法 | 支付时间及方式 | 37条书面的法定记载事项 |
| 引渡しの時期 | 交付时间 | 指房屋、土地交付使用的时间 |
| 記載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必须记载 | 法律规定的强制记载事项 |
| 記名 | 签名(署名) | 宅地建筑交易士必须签名确认 |
| 金銭の貸借のあっせん | 贷款斡旋(贷款介绍) | 宅建业者介绍金融机构贷款 |
| あっせんに係る金銭の貸借 | 斡旋贷款 | 指由宅建业者介绍办理的贷款 |
| 成立しないときの措置 | 未成立时的处理措施 | 即贷款不获批准时的处理方式 |
| 契約の各当事者 | 合同各方当事人 | 包括买方、卖方、出租人、承租人 |
| 電磁的方法による提供 | 电子方式提供 | 经双方同意可以电子交付法定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