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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⒖
关于《都市计划法》的下列说法中,根据《都市计划法》的规定,正确的是哪一项?
1 关于地区计划,法律规定应当在都市计划中尽量规定地区设施和地区整备计划。
2 在都市计划事业获得批准并公告后,拟有偿转让该批准范围内土地、建筑物等的人,必须取得实施者的许可。
3 第二种住居地域,是为了保护中高层住宅良好的居住环境而设立的区域。
4 市街化调整区域内的地区计划,应当综合考虑市街化区域的市街化状况等因素,确保不会促进地区计划区域周边的市街化,并且不得妨碍该都市计划区域内有计划的市街化。
答案:④
解析
1,关于地区计划,法律规定应当在都市计划中尽量规定地区设施和地区整备计划。
错误。 关于地区计划中应规定的事项,地区设施必须规定,地区整备计划原则上也必须规定(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属于努力义务的是:地区计划的目标;关于区域整备、开发及保全的方针。(《都市计划法》第12条之5第2项、第8项)

《都市计划法》第12条之5第8项 在将地区计划纳入都市计划时,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就该地区计划区域的全部或一部分制定地区整备计划,则该区域的全部或一部分可以不制定地区整备计划。但是,如果仅对地区计划区域的一部分制定地区整备计划,则必须将该地区整备计划的适用区域一并纳入都市计划。
2,在都市计划事业获得批准并公告后,拟有偿转让该批准范围内土地、建筑物等的人,必须取得实施者的许可。
错误。 都市计划事业获得批准并公告后,拟有偿转让该批准范围内事业用地内土地、建筑物等的人,必须事先向实施者办理申报(届出)(《都市计划法》第67条第1项)。法律要求的是事前申报,而不是取得许可。
《都市计划法》第67条第1项 自前条公告之日起次日开始计算,经过10日后,拟有偿转让事业区域内土地、建筑物等的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实施者申报以下事项:拟转让的土地、建筑物等;拟定的转让价款(如对价不是金钱,应按照市场价格折算为金额;以下本条同);拟受让人;以及国土交通省令规定的其他事项。但是,如果拟转让的土地、建筑物等的全部或一部分属于《文化财保护法》第46条(包括同法第83条准用的情形)规定的适用对象,则不适用上述规定。
3,第二种住居地域,是为了保护中高层住宅良好的居住环境而设立的区域。
错误。第二种住居地域是指以保护住宅居住环境为主要目的而划定的区域(《城市规划法》第9条第6款)。而为了保护中高层住宅良好居住环境而设立的区域,是第一种中高层住居专用地域(《城市规划法》第9条第3款)。
《城市规划法》第9条第6款 第二种住居地域,是指以保护住宅居住环境为主要目的而划定的区域。
4,市街化调整区域内的地区计划,应当综合考虑市街化区域的市街化状况等因素,确保不会促进地区计划区域周边的市街化,并且不得妨碍该都市计划区域内有计划的市街化。
【正确】市街化调整区域内的地区计划,应当综合考虑市街化区域的开发状况等因素,并确保不会促进地区计划区域周边的市街化,且不会妨碍该都市计划区域有计划地推进市街化(《城市规划法》第13条第1项第15号(イ))。
《城市规划法》第13条第1项第15号(イ) 市街化调整区域内的地区计划,应当综合考虑市街化区域的市街化状况等因素,确保不会促进地区计划区域周边的市街化,并且不会对该都市计划区域有计划地推进市街化造成妨碍。
問題原文
- 地区計画については、都市計画に、地区施設及び地区整備計画を定めるよう努めるものとされている。
- 都市計画事業の認可の告示があった後に当該認可に係る事業地内の土地建物等を有償で譲り渡そうとする者は、施行者の許可を受け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第二種住居地域は、中高層住宅に係る良好な住居の環境を保護するため定める地域とされている。
- 市街化調整区域における地区計画は、市街化区域における市街化の状況等を勘案して、地区計画の区域の周辺における市街化を促進することがない等当該都市計画区域における計画的な市街化を図る上で支障がないように定めることとされている。
词语与语法(日中対照)
| 日本語 | 中国語 | 中国語説明 |
|---|---|---|
| 都市計画 | 城市规划 | 指政府依法制定的城市土地利用、建设及发展规划。 |
| 地区計画 | 地区规划 | 对一定区域进行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的制度。 |
| 地区施設 | 地区设施 | 指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是地区规划必须规定的重要内容。 |
| 地区整備計画 | 地区整备计划 | 对建筑物用途、建筑形式、道路等进行具体规定的详细规划。 |
| 市街化区域 | 市街化区域 | 重点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区域。 |
| 市街化調整区域 | 市街化调整区域 | 原则上限制开发、抑制城市无序扩张的区域,是考试高频考点。 |
| 勘案する | 综合考虑 | 法律常用表达,表示结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 |
| 市街化を促進する | 促进市街化 | 指促进城市建设和开发。调整区域原则上不得促进市街化。 |
| 支障がない | 不产生妨碍 | 法律惯用语,表示不会影响法律规定目的或制度运行。 |
| 認可の告示 | 批准公告 | 行政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并依法向社会公告。 |
| 施行者 | 实施者 | 指负责实施城市规划事业的国家、地方政府等主体。 |
| 届出 | 申报(届出) | 指依法向行政机关事先报告,不属于许可制度。 |
| 許可 | 行政许可 | 行政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与“届出”完全不同,是考试重点辨析内容。 |
| 主として | 主要地 | 法律用语,表示“以……为主要目的”,常见于各类用途地域定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