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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A购买的甲土地属于被其他土地包围、无法直接通往公路(公道)的土地。根据《民法》的规定及判例,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1、如果甲土地因共有物分割而成为无法通往公路的土地,则A可以为了到达公路,在无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下通行其他分割共有人的土地。
2、A虽然享有为了到达公路而通行包围甲土地土地的权利,但即使A拥有汽车,也绝不会被认可享有汽车通行权。
3、A为了将包围甲土地的一部分乙土地作为通往公路的道路而承租乙土地,之后将甲土地出售给B时,乙土地的租赁权作为甲土地所有权的从权利,将当然随甲土地所有权一并转移给B。
4、如果C因取得时效取得包围甲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则A将不能再通行C因时效取得的土地以到达公路。
解説
1、「如果甲土地因共有物分割而成为无法通往公路的土地,则A可以为了到达公路,在无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下通行其他分割共有人的土地。」
正确
因共有物分割导致产生袋地(无法通往公路的土地)时,该土地所有人仅可通行其他分割共有人的土地(分割后的剩余土地)以到达公路,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这是《民法》第213条第1款的特别规定。

《民法》第213条第1款 因分割而产生不能通往公路的土地时,该土地所有人可以为了到达公路,仅通行其他分割共有人的土地。在此情况下,无须支付补偿金。
2、「A虽然享有为了到达公路而通行包围甲土地土地的权利,但即使A拥有汽车,也绝不会被认可享有汽车通行权。」
【错误】
被其他土地包围而无法通往公路的土地(袋地)所有人,根据《民法》第210条第1款,有权通行包围该土地的围绕地。该通行权不仅限于步行,在符合一定条件时,也可能允许汽车通行。根据日本最高法院2006年3月16日判决,是否认可汽车通行,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是否确有汽车通行的必要;周边土地的实际状况;对围绕地所有人造成的不利益程度等。因此,并非当然不能认可汽车通行权。本项使用了“绝不会被认可”的绝对表述,因此错误。实际上,该案发回重审后,法院最终认可了汽车通行权。
《民法》第210条第1款 被其他土地包围而不能通往公路的土地所有人,为了到达公路,可以通行包围其土地的其他土地。
最高法院2006年3月16日判决
是否认可以汽车通行为前提的《民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的通行权及其具体内容,应综合考虑到达公路所需的必要性、周围土地状况以及对他人土地所有人造成的不利益等各种因素后判断。
3、「A为了将包围甲土地的一部分乙土地作为通往公路的道路而承租乙土地,之后将甲土地出售给B时,乙土地的租赁权作为甲土地所有权的从权利,将当然随甲土地所有权一并转移给B。」
【错误】
如果A与乙土地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则A可以依据租赁合同通行乙土地。但是,即使甲土地所有权由A转移给B,乙土地的租赁权并不会当然随之移转,租赁关系仍然存在于A与乙土地所有人之间。因此,如欲使B继续利用乙土地,应取得乙土地所有人对租赁权转让或转租的同意。若未取得同意,则B只能依据围绕地通行权,请求通行包围甲土地的其他土地中必要且损害最小的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设立的是通行地役权而非租赁权,则根据《民法》第281条,通行地役权作为需役地所有权的从权利,会随甲土地所有权一并移转给B。
《民法》第281条 地役权作为需役地所有权的从权利,与该所有权一并移转,或者成为需役地其他权利的标的;但设立行为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
4、「如果C因取得时效取得包围甲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则A将不能再通行C因时效取得的土地以到达公路。」
【错误】
通行权主要包括两种:
① 通行地役权 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设立的物权。
② 围绕地通行权 法律当然赋予袋地所有人的法定权利。
如果属于通行地役权,则承役地被第三人因时效取得后,地役权可能消灭。但是,本题涉及的是围绕地通行权。该权利是法律当然赋予的法定权利,因此即使围绕地所有权发生变更,袋地所有人仍然可以依法主张通行权。依据《民法》第210条及第289条,A不会因C取得围绕地所有权而丧失通行权。因此,本项错误。
因此,正确的记述是1。
原文
問1
Aが購入した甲土地が他の土地に囲まれて公道に通じない土地であった場合に関する次の記述のうち、民法の規定及び判例によれば、正しいものはどれか。
1 甲土地が共有物の分割によって公道に通じない土地となっていた場合には、Aは公道に至るために他の分割者の所有地を、償金を支払うことなく通行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2 Aは公道に至るため甲土地を囲んでいる土地を通行する権利を有するところ、Aが自動車を所有していても、自動車による通行権が認められることはない。
3 Aが、甲土地を囲んでいる土地の一部である乙土地を公道に出るための通路にする目的で賃借した後、甲土地をBに売却した場合には、乙土地の賃借権は甲土地の所有権に従たるものとして甲土地の所有権とともにBに移転する。
4 Cが甲土地を囲む土地の所有権を時効により取得した場合には、AはCが時効取得した土地を公道に至るために通行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くなる。
词语与语法(日中对照)
| 日本語 | 中国語 | 中国語説明 |
|---|---|---|
| 公道 | 公路、公共道路 | 指依法供公众通行的道路。 |
| 囲まれて | 被包围 | 表示四周被其他土地围住。 |
| 公道に通じない土地 | 无法通往公路的土地(袋地) | 没有直接通向公共道路的土地。 |
| 共有物の分割 | 共有物分割 | 共有财产在共有人之间进行分割。 |
| 分割者 | 分割共有人 | 参与共有物分割的人。 |
| 償金 | 补偿金 | 通行他人土地依法应支付的补偿费用。 |
| 囲繞地 | 围绕地 | 包围袋地的土地。 |
| 囲繞地通行権 | 围绕地通行权 | 袋地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法定通行权。 |
| 賃借権 | 租赁权 | 基于租赁合同取得的使用收益权。 |
| 従たるものとして | 作为从权利 | 随主权利一并存在、转移的法律关系。 |
| 地役権 | 地役权 | 为需役地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物权。 |
| 通行地役権 | 通行地役权 | 以通行为目的设立的地役权。 |
| 要役地 | 需役地 | 享受地役权利益的土地。 |
| 承役地 | 供役地 | 负担地役权的土地。 |
| 時効取得 | 时效取得 | 因持续占有达到法定期间而取得所有权。 |